加大农村电商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动能
――对抚州银行业机构支持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抚州银监分局 曹保华
近期,抚州分局对辖内银行业机构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抚州农村电商快速发展,金融积极跟进,“电商+金融+实体”的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但受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电商企业发展粗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金融配套支持仍待加强。
一、抚州市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一)积极支持电商产业园及电商平台建设。近年来,抚州市辖内各县区相继推出了一批电子商务招商引资项目,其中仅2015年全市便推出了7个电子商务建设项目,总投资57亿元。抚州市银行业机构与这些项目主动对接提供信贷支持。如,市辖两家银行机构为南城县百望电子商城项目建设提供4600万元的信贷支持,辖内一家银行向抚州本土农村电商平台乐美电商贷款3000万支持其建立“互联网+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系统。
(二)创新电商信贷金融产品。针对辖内农村电商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可以用于贷款抵押的固定资产不足,缺少启动资金情况,抚州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开发了电商信贷产品。如,黎川县金融机构开发了“商保贷”,累计发放电商贷款997万元,支持了数十户(批)电商企业发展;邮储银行面向农村电商推出纯信用、最高额300万元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另有银行业机构联合电商平台企业,拟推出“电商乐贷”、“电商流水贷”等信贷产品支持电商创业者发展。
(三)支持为电子商务供货的生产企业及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是抚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抚州银行业机构大力支持辖内特色产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充足的商品支持。如,黎川县银行业机构发放专业合作社贷款4500万元,为该县一家食用菌龙头企业提供284万元贷款,促进该企业实现电子商务销售收入3500多万元;广昌县银行业机构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 12.82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联保贷款4986万元,支持该县白莲产业发展。
(四)畅通电商支付便捷渠道。以“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为先导,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至2016年5月末,抚州辖内11个县区的179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金融“村村通”,共布放ATM、有线及无线POS(EPOS)机1873台,将银行柜台服务延伸到村民生产生活之中,帮助农民实现线上购物、线下支付,同时满足电商取款、转账等需求。
二、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电商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农村电商是个新生事物,行业发展仍处于初期摸索阶段,管理较为粗放。有的地方模仿传统工业园区套路发展县域电商产业园区,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电商大楼和电商孵化园建设,平台建设之后,没有相应的产业基金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行业的发展。加上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农户参与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农村电商企业仍然处于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的现状,抗风险能力不强。
(二)县域农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现代电子商务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较强,当前辖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农村居民对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工具缺乏认知,普及率不高。另外,全市第三方物流配送还正处在发展的初期,本地缺少上规模的物流公司,电子商务的关键“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比较明显。
(三)银行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调查发现,多数处于创业初期的网店业主普遍存在流水少、规模小、担保弱、周期短、风险难把控的特点,银行征信成本高,无法全面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电子商务企业作为创新型的网络企业,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等行业特征,加上涉农融资担保公司稀缺,金融机构慎贷惜贷情绪较重。
(四)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目前辖区金融机构对农村电商的服务,仍以抵押、担保等传统融资模式为主,符合电商网销资金需求额度小、时间短、轻资产特点的信贷创新品种不多。此外,从省外经验看,风险投资(VC)、私募投资(PE)或者产业投资基金的入股注资模式是当前成熟电子商务企业融资的主流模式,而抚州本地电商企业基本多为初创性的中小电子商务企业,鲜有股权融资的成功案例。
三、政策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加强农村电商系统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一是根据当地农村电商发展实际情况,按照“跳起来能摘到桃子”的目标,适度超前编制当地农村电商的发展规划,为当地农村电商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牵头加快行业整合,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电商企业,并推荐优秀的农村电商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积极发展信托、股权投资基金,打造农村投融资平台。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利用中央专项扶持资金或者“财政惠农信贷通”资金, 在县级政府层面建立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基金。
(二)金融部门应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引导和推动惠农支付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功能叠加,逐步充实查询、银行卡、小额贷款申请受理、基础信用信息收集和多种代理业务等服务功能。二是积极利用农村客户信息库,结合电商发展特征,利用大数据资源,研发推出基于交易流量、降低抵押品要求或免抵押的信贷产品和供应链式的信贷支持。三是整合区域内农产品资源,依托金融机构设立电子商务平台,引导现有客户上网销售,同时根据农产品网上的销售情况,分别给予涉农企业和农户不同利率和额度的贷款。
(三)电商企业应着力提升自身实力。一是利用各类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拓宽销售渠道。二是提高农业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建立市场认可、管理便捷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确保网络销售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鼓励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